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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:此《江苏省单用途预付卡购卡合同(示范文本)》由江苏省商务厅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发布,供发卡人和购卡人之间签订单用途预付卡购卡合同时参照使用。本文仅供参考,文本具体内容请以江苏省商务厅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。
鉴于乙方购买甲方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(以下简称预付卡),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商品或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乙双方就预付卡有关事宜,经协商一致,约定如下:
甲方对预付卡有效期以醒目标识标注于卡片页面;未标识的,视为无有效期限制。有效期届满后卡内仍有剩余金额、次数的,甲方应当提供延期、激活、换卡等配套服务,乙方□不需□需支付手续费_____元。
1.合同金额及支付: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购卡费用_____元。支付方式:□现金□银行卡□支付宝□微信□其他_____。
1.甲方承诺: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、控股出资人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;甲方及其出资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。
2.甲方应真实、全面地向乙方提供预付卡购买、使用等信息,不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对乙方就预付卡提出的询问,甲方应及时、明确答复。
对于记名卡,甲方应留存乙方预付卡购卡信息,不得以乙方损坏预付卡为由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,也不得拒绝为乙方办理补卡。
5.甲方应依法规范经营,确保预收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支出,对预收资金加强管理和风险控制。
6.甲方承担对乙方信息的保密义务和数据安全的保障义务,不得收集与乙方身份确认无关的其他个人信息。
(1)仅因甲方名称变更、注册或经营地址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控股出资人、实际控制人变更而不履行约定义务;
1.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预付卡及其对应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,查询消费记录,按约定妥善保管预付卡及相关信息。
1.甲方应当明确告知乙方其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信息,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。
2.甲方出现以下可能影响预付卡兑付情形之一的,应当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告示、网站和网店首页等发布公告,以及电子邮件、短信、微信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乙方告知:
乙方自付款之日起有15天冷静期,在冷静期间未开卡使用消费的情况下,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。甲方收到退卡申请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。
在冷静期间已产生部分消费的情况下,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。甲方收到退卡申请之日起,按照__________标准扣除已消费金额,于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。乙方□不需□需支付手续费_____元。
乙方在15天冷静期后,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,须提供原始购卡凭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及退卡卡号等相关信息。甲方收到退卡申请后,按照__________标准扣除已消费金额,于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。
合同履行期间,出现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的,或因甲方变更服务地点或方式、调整主要经营项目、提高承诺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的,由双方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下述标准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,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:
4.因甲方原因歇业或注销,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,甲方应当无条件提供免费退卡服务,并按照前述标准扣除已消费金额后,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。
5.当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__________标准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。
按□乙方缴费原路径;□其他路径退回。对于已向银行(第三方)等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,由甲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,由□甲方□乙方承担。
1.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的,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,并要求甲方按剩余预付费用%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剩余预付费用。
2.乙方逾期未支付预付卡费用的,甲方有权终止或中止提供商品或服务,乙方需支付实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费用。
4.因战争visa虚拟信用卡生成、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宜出现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,双方按照实际消费情况结算费用。
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。本合同一式_____份,甲方_____份,乙方_____份。